近日,福清市慈善总会凭借其卓越的表现和扎实的工作基础,再次荣获4A级社会组织称号。这一荣誉的获得,标志着福清市慈善总会在社会组织建设和管理方面取得了显著成就。
据了解,此次评选活动由福清市民政局依据民政部《社会组织管理评估办法》组织实施。评估过程严格遵循自评、评估小组初评、市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审议终审及公示等程序。评估专家组通过听取汇报、实地考察、查阅资料、问卷调查等多种方式,对福清市慈善总会的基础条件、内部治理、工作绩效和社会评价等四大项共96个建设指标进行了全面细致的评估。
经过严格评审,福清市慈善总会凭借其扎实的基础条件、健全的内部治理、突出的工作绩效和良好的社会评价,最终脱颖而出,被评定为4A级社会组织。这也是福清市慈善总会连续三届获得此殊荣,充分展示了其在慈善事业中的领先地位和积极作用。
福清市慈善总会表示,将继续秉持“善行福清、德润玉融”工作理念,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,提高服务质量,为福清市的慈善事业可持续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。同时,将以此为契机,不断提升自身的社会影响力和公信力,为更多需要帮助的人送去温暖和希望。
此次荣获4A级社会组织称号,不仅是对福清市慈善总会工作的肯定,更是对其未来发展的激励和鞭策。(金向友 陈金新 通讯员 林旭霞 陈振文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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